各位老师:
根据《群交 教职工考核办法》(温医大公卫〔2025〕12号),现将2025年学院教职工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考核对象
全院所有在编在岗(含人事代理)职工(含专任教师、专职科研人员、实验技术人员、辅导员、管理人员)。
下列人员的年度考核按以下规定办理:
(一)对2024年秋季学期后新入职的教职工,需在“智慧卫管”系统上填报教学、科研、育人等业绩情况,但不确定考核等次。
(二)对外派工作人员不参与本年度学院考核。
(三)延退时间未超过半年的教职工参加考核且确定等次,延退时间超过半年的教职工不参加考核。
(四)按规定休产假的女职工,需在“智慧卫管”系统上填报教学、科研、育人等业绩情况,但不确定考核等次。
(五)受党纪政务处分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组织处理、诫勉的工作人员参加考核,考核等次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办理。
二、考核时间范围
2024年7月1日-2025年6月30日。
三、考核标准
根据教职工工作岗位不同,分为专任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、实验技术人员、管理岗位人员(含辅导员及管理人员)三种类型。各类型考核标准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,不同职务、专业的人员在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方面有不同的要求,具体标准参考《群交 专任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考核标准》《群交 实验技术人员考核标准》《群交 管理岗位人员考核标准》(详见附件1-3)。考核结果按分数分为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三个等次,优秀等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类型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%。
四、考核工作安排
(一)业绩填报:2025年8月15日至8月31日,专任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、实验技术人员两个类型考核人在“智慧卫管”系统(//zhwg.qunjiao88.org/admin/logon)上填报教学、科研、育人等业绩情况;管理人员填报附加分情况表(附件4)。未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业绩及附加分情况表者,视为自愿放弃相关考核分数,相应责任由本人承担。
(二)业绩审核:2025年9月1日至9月10日,由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对被考核人业绩进行审核确认。
(三)考核结果上报:2025年9月11日至9月15日,经考核人确认后,各学系、中心上报考核结果(附件5)。考核结果包含考核分数和考核等次初步意见。考核等次初步意见中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30%。
(四)考核结果确认:根据上报的考核结果,考核领导小组商议并确定考核等次。
(五)公示。教职工如对学院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,可以在公示后3日内向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,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在3日内提出复核意见。
(六)考核结果公布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,公布考核结果。考核不合格的,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到本人。
五、学院考核领导及工作小组
(一)学院考核领导小组
刘晓冬、王芳、刘佳明、王张叶、钟崇洲
(二)学院考核工作小组(按姓氏笔画排序)
毛广运、任锐、许晓玲、严俊芳、郑雅、单毓娟、施露静、祝建洪、梅鹤、赖于心、瞿述根
五、联系人及方式
联系人:郑雅;
联系电话:0577-86699182。
附件: